问题大意:请求提供农村土地拆迁条例全文,并希望得到资深律师对相关法规的五个方面的详细解读。
一、土地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补偿标准与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纠纷解决途径:《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四、农民权益保障:《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违法拆迁处理:《土地管理法》第80条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总结::农村土地拆迁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主要关注点在于土地征收程序、补偿标准与方式、纠纷解决途径、农民权益保障及违法拆迁的处理。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同时保证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如有具体案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