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参照这一原则进行。
1: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明确了安置补偿的方式和对象。
2: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了征地过程中的公平性。
3: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公开,包括征地补偿方案。这要求政府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4:权益保护《宪法》第十条赋予了公民对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同时,《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也规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总结::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多部法律法规,核心是保证公平补偿,维护农民权益,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程序合法。同时,政府需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