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农村拆迁安置房土地确权

用户:157****6401 高昌区 2024-04-30 02:49 土地纠纷 浏览量:349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一、所有权确认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在农村拆迁安置过程中,应保障被拆迁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二、分配原则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房的确权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村民合法权益。

三、登记程序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当事人应当申请登记。”拆迁安置后,应及时进行不动产登记,确立房屋权属。

四、权益保护

《宪法》第十条明确指出:“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时,必须尊重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五、纠纷解决

如遇确权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其中,法院判决是最终解决途径,具有强制执行力。

总结:

:农村拆迁安置房土地确权主要涉及所有权确认、分配原则、登记程序、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五个方面。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实际操作中,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公正透明。

农村拆迁安置房土地确权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