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1:分配原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是基本原则。
2:家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宅基地分配通常以农户为单位进行。
3:公平与程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宅基地分配,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确保分配过程公正透明,防止滥用权力。
4:继承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房屋继承后,使用权通常随之转移给继承人,但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总结::农村宅基地分配主要遵循集体所有、公平公开、家庭承包的原则,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在拆迁时,补偿费用分为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助,且需保证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宅基地使用权虽不可单独继承,但随地上房屋的继承而转移,但须遵守一户一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