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对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时,首先要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划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地上建筑物归私人或单位所有,因此补偿主要针对这部分。
1:评估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包括了对危房的价值评估,确保公平公正。
2:安置方式《城乡规划法》要求,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政府应提供合理的安置房源或者货币补偿,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3:补偿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8条指出,补偿安置方案需经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后确定。同时,补偿费用应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前到位。
4:权益保障《物权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危房拆迁中,如若权益受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对于划拨土地上的危房拆迁,应按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安置要合理,且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