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权属确认:首先,需要确定被拆迁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确保权利清晰是后续所有步骤的基础。
2. 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律师应帮助被拆迁者争取合理的补偿。
3. 合同审查:在签署任何关于拆迁的协议前,律师必须仔细审核条款,确保没有侵犯到被拆迁者的权益。如《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 法律救济:若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违法的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也提供了民事诉讼途径。
5. 信息公开请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律师可以协助被拆迁者申请公开涉及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保证透明度。
总结::处理被拆迁土地问题,需明确权属,保障公平补偿,严谨审查合同,了解并运用好法律救济手段,以及推动信息公开。在整个过程中,律师的专业指导至关重要,以维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