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性质与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补偿项目与金额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同时,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安置方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四、公开透明与参与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应公示,确保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纠纷解决途径
如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式有异议,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裁决,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安徽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强调公平公正,保障农民权益。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在执行过程中,需尊重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定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