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农村拆迁中,“以租代征”现象是否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1. 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依法进行,不能简单通过租赁方式规避。
2. 执行与监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进行审核。这表明政府有责任监督并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
3. 权益保护:《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应得到尊重。
4.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以租代征可能影响农民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5. 违规处理:如发现“以租代征”,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总结::以租代征在法律上并不被允许,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当地政府或上级部门介入解决,并要求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