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城市拆迁土地补偿法

用户:191****3947 嘉兴市 2024-05-01 00:51 土地纠纷 浏览量:3575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补偿标准:拆迁户关心能得到多少补偿,是否公平合理。

2. 土地权属确认:确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在拆迁中如何被保障。

3. 拆迁程序:拆迁过程是否合法,有无侵犯权益可能。

4. 住房安置:对于失去居住地的居民,政府应提供怎样的住房安置方案。

5. 法律救济:若补偿不合理或程序不公,有何法律途径维权。

一、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土地权属确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拆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住房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五、法律救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总结:

:城市拆迁土地补偿主要涉及补偿标准、土地权属确认、拆迁程序、住房安置和法律救济等方面。政府需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开,而被拆迁者有权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诉诸法律的权利。

城市拆迁土地补偿法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服务地区: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