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
1. 补偿标准:拆迁户关心能得到多少补偿,是否公平合理。
2. 土地权属确认:确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在拆迁中如何被保障。
3. 拆迁程序:拆迁过程是否合法,有无侵犯权益可能。
4. 住房安置:对于失去居住地的居民,政府应提供怎样的住房安置方案。
5. 法律救济:若补偿不合理或程序不公,有何法律途径维权。
一、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土地权属确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拆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住房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五、法律救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总结::城市拆迁土地补偿主要涉及补偿标准、土地权属确认、拆迁程序、住房安置和法律救济等方面。政府需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开,而被拆迁者有权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诉诸法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