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拆迁农民土地补偿标准

用户:165****2315 定兴县 2024-04-30 04:03 土地纠纷 浏览量:607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1. 土地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补偿费用分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直接发放给安置人员。

3. 评估与公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当地土地年产值确定,并报国务院批准。这些信息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身权益。

5.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告告知,听取意见,保障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总结:

:农民土地补偿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核心在于确保公平、合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遇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拆迁农民土地补偿标准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服务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