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审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决定了拆迁范围必须在已批准的规划范围内。
二、土地所有权确认: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0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登记,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明确土地权属是划定拆迁范围的基础。
三、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此规定为确定拆迁范围内的补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确保拆迁范围的公正性。
五、公告公示:《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一步骤旨在公开透明地确定并公布拆迁范围。
总结::确定土地拆迁范围需遵循规划审批、土地所有权确认、设定合理补偿标准、执行听证程序及公告公示等步骤,以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整个过程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