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土地所有权归属直接影响补偿权益。
2. 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在拆迁时,使用权人应得到合理补偿。
3. 房屋产权:《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农民的重要财产,其拆迁补偿需尊重农民的财产权益。拆迁时,应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4. 补偿标准与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补偿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5. 法律救济途径:如对补偿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总结::在房屋拆迁中,土地确权证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凭证。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产权都受到法律保护。政府在进行拆迁时,须按照法定补偿标准和程序执行,并提供合法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有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