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赁关系确立**: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出租方和承租方),租赁土地的位置、面积及用途。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拆迁补偿若遇政府征收或拆迁,应对补偿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合同解除与延续如因拆迁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规定如何解除,并考虑是否允许续租。《民法典》第788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违约责任设定违反合同条款时的法律责任,比如提前解约的赔偿等。参考《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约定纠纷解决方式,一般为诉讼或仲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总结::租赁土地拆迁合同需涵盖租赁关系、补偿方式、合同解除与延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确保在遇到拆迁时,各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合同条款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避免无效或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