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此,100万的补偿需要基于实际评估价值。
二、评估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地方具体规定执行。
三、协商与裁决:若对补偿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未达成协议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政府需公开补偿方案,接受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五、权益保护:确保农民合法权益,防止不当剥夺。《宪法》第十三条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总结::土地拆迁补偿应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如遇不公,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政府需透明操作,确保公众参与和监督。在具体的补偿金额上,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