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应由省级政府制定。
三、公开透明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要求,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安置方案应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四、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纠纷解决: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总结::浙江杭州钱塘新区的土地拆迁需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平补偿,充分保护农民权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任何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行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