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浙江杭州钱塘新区土地拆迁

用户:158****2424 正阳县 2024-04-30 03:37 土地纠纷 浏览量:4635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一、土地征收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应由省级政府制定。

三、公开透明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要求,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安置方案应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四、权益保障:《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纠纷解决: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总结:

:浙江杭州钱塘新区的土地拆迁需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平补偿,充分保护农民权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任何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行动的合法性。

浙江杭州钱塘新区土地拆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