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集体土地上建厂需经过合法程序转变为国有土地。
2. 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关于土地的补偿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 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 合同效力:如果企业与村集体签订了租赁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若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能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
5. 法律救济:如对拆迁补偿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诉讼。同时,可通过《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向上级政府申诉。
总结::在集体土地上建厂并面临拆迁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土地使用权转化、拆迁补偿、法定征收程序、租赁合同效力以及法律救济途径。企业应确保租赁程序合法,并了解相关补偿规定,如遇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