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
二、补偿方式: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多种安置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
三、程序保障:依照《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四、权益保护:《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五、纠纷解决: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无锡工业土地拆迁价格主要依据市场评估,同时考虑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选择,且需遵循严格的行政程序,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