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属争议
根据《物权法》第12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对土地权属的争议,可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如申请乡级政府或县级政府处理,不服可起诉至法院。
二、补偿标准争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认为补偿过低,可申请评估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安置方式争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指出,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应保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安置方式的不满,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诉。
四、程序合法性争议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如果未依法告知、未经批准就强行征地,公民有权提起诉讼。
五、信息公开争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包括土地征收信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若认为相关部门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求其公开。
总结::在拆迁过程中,无论是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还是信息公开问题,都存在可能引发争议的情况。作为权益受损方,了解并运用相关法律规定,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