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决定与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集体土地时,应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二、土地评估与定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评估价格需公平合理,不得低于当地类似土地市场价格。
三、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四、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有争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甚至诉讼等方式解决。
五、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包括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等,都应公开。
总结::农村拆迁涉及农民重大权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需做好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以便于公众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