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土地拆迁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补偿与安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三、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应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司法救济:若对补偿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总结::土地拆迁涉及多方权益,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证程序正当,补偿合理,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众有权获取相关信息,监督执行过程,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