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保险合同是理赔的基础,通常受益人由投保人在合同中明确指定。《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受益人。”这是理赔的第一依据。
1:指定变更如被保险人生前对受益人有书面更改,需符合法定程序。《保险法》第43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通知保险人即可,无须征得其他受益人的同意。”
2:无指定或指定不明若未明确指定或指定不清,根据《继承法》第10条,法定继承顺序将决定。如无遗嘱,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平等继承权。
3:遗嘱效力如果被保险人留有遗嘱,指定身故受益人,且遗嘱有效,应遵照遗嘱。《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4:特殊情况处理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因其他原因丧失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法》第44条,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总结::保险理赔身故受益人,首先看合同约定,然后考虑指定变更、法定继承顺序、遗嘱效力,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保险金的转付。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保险法》和《继承法》。务必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