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附负担义务。接受赠与的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其对受赠人的义务。
2.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因此,受益人有权代位行使遭受的人身伤害的债款。
1.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提供服务时,必须附负担义务,否则可能导致责任推诿问题。
2. 接受赠与的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其对受赠人的义务。若无履行义务,则可能损害受赠人的人身权益。
3. 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行使来保护自身利益。在本例中,受益人有权代位行使遭受的人身伤害的债款。
三、注释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地编纂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涉及民法的各个领域,如合同法、物权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等,内容涵盖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此外,《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受益人有权代位行使受赠人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民法中的不足,使民法更加完善和公平。
总结:《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地编纂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涉及民法的各个领域,如合同法、物权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等,内容涵盖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此外,《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受益人有权代位行使受赠人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民法中的不足,使民法更加完善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