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权利与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指定受益人,包括子女。作为受益人,子女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同时需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未满18岁的,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
1:保险利益《民法典》第1196条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子女作为近亲属,通常具有保险利益。但需注意,投保人不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否则合同无效。
2:变更与撤销《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擅自变更。若子女成年后,可能需要经过其同意才能更改受益人。
3:继承问题如果被保险人去世,未指定新的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57条,保险金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包括子女。但具体份额可能受保险合同条款约束。
4:保密性与告知义务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受益人的信息。如故意隐瞒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子女作为受益人可能无法主张保险金。
总结::购买保险将子女设为受益人,需确保合法、真实且尊重子女意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遵循法律规定,尊重保险合同条款,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