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56条,身故保险金的受益顺序通常由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若无特殊约定,一般遵循法定顺序。
2. 首先顺序:被保险人本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包括选择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
3. 其次顺序:配偶。如果被保险人指定配偶为受益人,且在被保险人身故后,配偶尚在世,保险金将直接支付给配偶。
4. 法定继承:如无指定或指定不清,保险金视为遗产,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
5. 第三顺位:如果第一、二顺位的继承人都不存在,保险金可能归入被保险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直系晚辈血亲。具体顺序需参照当地继承法的具体规定。
总结::身故保险金的受益顺序首先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其次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为被保险人本人、配偶、法定直系亲属。在没有明确指定和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可能归属其他亲属。请务必在购买保险时详细了解并确认受益顺序,以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