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权责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62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权指定受益人,若未指定或指定不明,则视为无受益人。此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1:遗嘱效力如被保险人生前有遗嘱,且指定了非保险受益人,但该遗嘱在法律上有效,那么保险金应按照遗嘱处理,而非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顺序如既无指定受益人也无遗嘱,保险金将遵循《民法典》第1127条,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
3:监护人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有未成年人受益人,但成年人受益人已故,保险金应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直到其成年。
4:特殊情况下权益保障如受益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民法典》第1181条,其他法定代理人可代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但具体情况需视合同条款和司法解释而定。
总结::保险受益人不在时,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首先考虑保险合同本身,其次看是否有遗嘱,再者按法定继承顺序,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介入。务必明确各方权责,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