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权**:根据《民法典》第921条,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保险受益人,只要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同意并明确指定。
1:受益人的资格《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受益人的具体资格,但通常理解,受益人可以是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亲属、朋友、企业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指定。
2:受益人的权益《民法典》第923条规定,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且此权益不受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债务的影响(除非有特别约定)。
3:受益人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921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后,原受益人的权利随之消灭。
4:受益人的继承若受益人在保险金支付前死亡,未指定继任受益人,按照《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保险金将作为遗产处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总结::在《民法典》框架下,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具有广泛性,可包括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组织。受益人的权益独立,可变更,且在特定情况下可继承。指定、变更和处理保险受益人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权益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