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关系:在保险法中,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当事人,其生命、财产或责任等是保险标的。保险受益人则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获得保险赔偿或给付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权利可以设定受益人,受益人享有受益权。”
2. 权利义务: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状况的义务,而保险受益人的主要权利是获取保险赔偿。《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规定:“受益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3. 变更与指定: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也可以在合同存续期间变更受益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4. 法律地位:保险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保险金不能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的债务。《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保险金请求权不因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共有权或者债权而消灭。”
5. 继承问题:若保险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仍生存,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人,不纳入遗产范围。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通常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成为新的受益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总结::被保险人和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各有明确的角色和权益。被保险人负责提供保险信息,而受益人享有保险赔偿的权利。受益人的确定、变更以及保险金的处理,均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公正公平。在被保险人去世的情况下,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且保险金通常不作为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