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权益分配**:在《民法典》中,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指定保险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这样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权益分配。
1:避免争议指定“法定受益人”能减少因未明确受益人导致的纠纷。《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了遗产继承的顺序和份额,确保在无遗嘱情况下公平处理遗产。将保险受益人设为法定,可遵循这一原则。
2:灵活性虽然《民法典》鼓励立遗嘱,但投保人可能希望保留未来变更受益人的权利。不具体指定受益人,而是使用“法定受益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灵活性。
3:法律保护《民法典》第984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金的给付对象。指定“法定受益人”确保了保险金在无特定受益人指示时,仍能依法支付,避免保险公司陷入法律困境。
4:家庭状况变化随着时间推移,家庭成员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设定“法定受益人”允许在无需修改保险合同的情况下,适应这些变化,符合《民法典》对个人权益保护的精神。
总结::从法律角度看,将保险受益人设定为“法定受益人”是合法且合理的,它确保了权益分配的公正性,减少了潜在纠纷,提供了灵活性,并保护了保险公司的操作合法性。同时,它也允许个人权益随着家庭状况的变化而调整,符合《民法典》的原则。然而,这种方式也可能带来不确定性,因此,投保人在决定时应充分考虑个人情况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