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性质**:根据《民法典》第927条,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接受保险金的人。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与投保人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即“外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投保人有权自由指定受益人。
1:指定权《民法典》第926条规定,投保人有权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或者变更受益人,这表明即使受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投保人同意,其指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权益保护《民法典》第928条指出,受益人的权利受保险合同的约束,保险金应直接支付给受益人,保障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受益人为“外人”,其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
3:变更与撤销《民法典》第929条说明,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可以撤销或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这意味着,即使受益人是“外人”,其受益权并非固定不变,投保人有权调整。
4:优先权与债务抵消《民法典》第932条提到,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优于投保人的债权人,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这意味着,即使受益人是“外人”,其享有的保险金不因投保人的债务问题而受到影响。
总结::在保险法框架下,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外人”,且其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投保人有权指定、变更或撤销受益人,而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益优先于投保人的债权人。因此,“外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是合法且可行的,关键在于投保人的合法指定和保险合同的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