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险受益人的确定
1. 根据《保险法》第68条的规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见,财产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保险,因此,财产保险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
2. 依照《保险法》第69条的规定,“受益人有权随时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但为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有权拒绝或者在受益人明确放弃接受保险金权利后,同意给付保险金。”
二、婚姻保险受益人的确定
1.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前款规定外,其他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 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继续享有保险合同规定的权利,即仍然是保险的受益人。
三、遗嘱保险受益人的确定
1.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储蓄存款、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可见,遗嘱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去世后将其指定的财产作为受益人的,因此,遗嘱保险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
2. 根据《继承法》第37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但遗嘱继承人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遗嘱。”
四、租赁保险受益人的确定
1. 根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自己所有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见,租赁保险是以出租人为受益人,因此,租赁保险的受益人应为出租人。
2. 根据《合同法》第13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因此,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需要向房东支付租金,因此,承租人有权继续享受租赁保险的权利,即仍然是保险的受益人。
五、企业年金保险受益人的确定
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见,企业年金是以参加企业员工缴纳的部分为受益人,因此,企业年金的受益人应为企业。
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8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委托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管理和投资决策。”可见,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来确定受益人的身份。
1. 财产保险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
2. 婚姻保险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
3. 遗嘱保险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
4. 租赁保险的受益人应为出租人。
5. 企业年金保险的受益人应为企业。
总结:5. 企业年金保险的受益人应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