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保险的主要受益人为所有人或特定群体,如船上的货物、船员及其家属等。根据《海商法》第169条的规定,“在运输合同中,因承运人的过失或者疏忽导致货物在海上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赔偿。”因此,如果船只和货物受损,乘客可以成为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此外,《海商法》第271条还规定:“对于由船舶或其所有人负担的费用,如修理费、燃料费等,承运人在将其交给其他运输工具时,可以向接受方请求扣除。但在收到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取回该运输工具的,则接受方有权拒绝接收,并可以将损失转嫁给发货人。”
如果以上情况发生,可以推断出,乘客成为了相关财产的受损所有人,也可以成为赔偿责任的承受者。不过,在具体的计算中,还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船舶的实际载客量、货物的价值、保险金额等。
综上所述,所有乘客都有可能成为海运保险的受益人,但是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应该尽可能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所有乘客都有可能成为海运保险的受益人,但是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应该尽可能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