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新车时,保险合同是由汽车销售商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在签署保险合同时,购买新车的人通常会把保险受益人写在其中。
二、如果销售人员要求车主将保险受益人写为他们的名字,这可能是一种合法的约定。但是,这种约定是否有效,还需要看实际情况。首先,他们需要证明这个约定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其次,如果他们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这个约定可能就被视为无效。
三、另外,如果车主没有选择签字或者同意的话,那么这个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签字或者同意是一种确认协议的重要方式,而且没有签字或同意,就无法证明这个协议的存在。
四、然而,即使签订了保险合同,但如果车主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例如拒绝支付保险费,或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仍然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五、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其在接到理赔请求后,可能会直接将赔偿金支付给车主,而不是把这部分钱转交给另一个机构,这是因为汽车销售商并不参与到保险赔偿过程中。
总结:起来,如果新车购买者和销售商都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且双方都明确知道这个约定是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如果销售商没有履行他们的合同义务,或者消费者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这个约定可能就不再有效了。无论哪种情况,购买者都应该清楚地了解并遵守他们所签订的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