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人”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提供人身或者财产损失保障的保险公司。
2. “受益人”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享有保险金领取权的人。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3条规定:“受益人的范围和权利,由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9条第2款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受益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领取权的人。”这里的“保险金领取权”,是指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受保人有权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人,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保险人。保险人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进行查勘,并确定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对通知的时间没有特殊要求的,自收到被保险人通知后的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人与受益人并非必然存在关系。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2. 受益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领取权的人,因此保险人与受益人并非完全对立的关系。
3.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保险人未及时通知并进行查勘确定责任,则可能会导致保险金无法按约定支付。
4. 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应做出书面答复,否则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理赔的流程。
总结:4. 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应做出书面答复,否则可能会影响到保险理赔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