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一个或多个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作为继承人,那么这些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受遗赠人如果没有按照遗嘱的内容接受遗赠,那么他将丧失对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受遗赠人有权要求被继承人指定遗赠抚养协议的受益人为自己。
三、遗嘱执行人的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独立处理他的遗产问题,那么他可以将其指定给他人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被指定的受益人应该负责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的分配和管理。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应该是其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没有这样的成年人,那么这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无法处理他的遗产问题。因此,如果一个人去世后没有设立有效的遗嘱,那么他的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就是他的监护人。
五、遗嘱继承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自然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也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成为受益人。”因此,遗嘱继承人在享有遗嘱继承权的同时,也可以享有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的权利。
总结::在五个方面,只要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这个人就有权利享受遗产的分配和管理。如果一个人没有设立有效的遗嘱,那么他的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就是他的监护人。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要有监护人,并且监护人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