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权利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应当遵循“互赠原则”,即在遗产分配时,法定继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得到平等对待。因此,朋友也可以作为财产管理人。
二、家庭责任分配
虽然朋友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家庭责任感,但作为家庭成员之一,他们对家庭有一定的贡献和责任。如果他们的收入或资产能够承担起一部分家庭生活费用或者履行一定的家庭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遗产的照顾者或者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摊者。
三、身份权保护
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朋友是否有资格成为遗产的监护人,但是身份权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民法典》第1389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即使其并非法定继承人。
四、子女抚养权归属
如果父母有能力和意愿将子女交给朋友抚养,那么孩子就有权选择接受朋友的抚养。这是基于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和社会利益的原则。同时,朋友也有能力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支持。
五、债权负担
按照《民法典》第1462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包括债务人与他人的夫妻关系。如果债务人是朋友,则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总结::综上所述,朋友可以作为财产管理人、家庭责任分担者、身份权保护者、子女抚养权归属者和债权负担者。这些权益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具体法律规定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