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关于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如何分配受益人的规定如下:
1. 第九十二条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这条法律规定了单位是养老保险的第一责任主体。
2. 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 第九十五条规定:“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单位应当根据个人缴费情况,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养老金。”
4. 第九十六条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当期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账户储存金。” 这条法律规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用途。
5. 第九十七条规定:“因故中断养老保险缴费或者因其他原因停止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期限。”
因此,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受益人应该是养老保险的单位全体职工,具体分配方式应该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来确定。
总结:因此,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受益人应该是养老保险的单位全体职工,具体分配方式应该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