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确立**:根据《民法典》第927条,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享受保险金的人。保险合同应明确指定受益人,若未明确,视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为受益人。
1:变更权根据《民法典》第928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此变更对保险公司生效后,原受益人不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2:受益顺序与份额《民法典》第929条规定,受益人可设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设定受益顺序和份额的,视为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权利。若受益人死亡,其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3:权益保护《民法典》第930条强调,受益人的权利仅限于保险金,对保险标的无权主张。同时,受益人不得以保险金抵偿被保险人对其的债务,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4:未成年人权益《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若受益人为未成年人,其权益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未成年人享有的保险金,应为其个人财产,不得用于清偿其债务。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覆盖范围主要涉及其确立、变更、权益分配、保护及未成年人权益处理等方面。《民法典》对此进行了详尽规定,确保了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保险合同的公正公平执行。在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以避免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