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因
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失能,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1) 被保险人死亡;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
(3) 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后死亡。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丧失生命的情况下没有指定受益人,则其死亡保险金可以视为遗产进行分割。即使受益人去世,保险金仍然可以继续用于支付赔偿费用,从而实现保险目的。
二、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13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失能,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被保险人死亡;(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三)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后死亡。”
2. 《民法典》第1168条:“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和义务。”
三、结论
在本例中,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将死亡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以便实现保险目的。如果受益人去世,保险金则仍可以继续用于支付赔偿费用,从而实现保险目的。因此,被保险人在丧失生命的情况下应指定合法的受益人,以确保保险利益的合法归属。
总结:在本例中,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将死亡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以便实现保险目的。如果受益人去世,保险金则仍可以继续用于支付赔偿费用,从而实现保险目的。因此,被保险人在丧失生命的情况下应指定合法的受益人,以确保保险利益的合法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