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人员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1. 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指定的人。
2. 被保险人生前或者死亡后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的人。
3. 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人。
二、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人员不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1. 投保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
2. 债权债务人和遗赠人。
3. 其他依法律规定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第一受益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三、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保险金应当直接支付给实际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1. 被保险人死亡并依法支付了丧葬费用。
2. 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自杀。
3. 被保险人身故,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无理由拒绝保险公司的赔偿请求。
四、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保险金应当按照被保险人的遗产顺序支付:
1. 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的遗产。
2. 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的遗产。
3. 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的遗产。
4. 继承人中的其他人按照法定顺序分割被保险人的遗产。
五、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保险金应当优先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员工或者服务提供者:
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紧急抢救费用。
2.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后续治疗费用。
3.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理赔流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民法典》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指定的人或经过其指定。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去世或者在其死后未满一年拒绝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请求,则保险金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紧急抢救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理赔流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等也应当优先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员工或者服务提供者。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指定的人或经过其指定。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去世或者在其死后未满一年拒绝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请求,则保险金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紧急抢救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理赔流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等也应当优先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员工或者服务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