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1:指定与变更《保险法》第39条指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受益人,无需取得保险人的同意。
2:顺序与份额若有多名受益人,应明确各自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及份额的,视为同一顺序,享有相等受益权。《保险法》第41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丧失受益权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伤害受益人,或者放弃受益权,其受益权将丧失。此内容同样出自《保险法》第43条。
4:受益人关系变化当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婚姻关系发生改变,如离婚,一般不会自动导致受益权丧失,除非有新的约定。然而,《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条强调,如果保险金请求权系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财产时未涉及的,原配偶仍有权主张。
5:遗产继承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重新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适用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法》第42条对此作了说明。
总结::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设定、变更、权益丧失以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是多方面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理解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