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受益人与指定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保险受益人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按照继承顺序,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无须明确指定。指定受益人则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二、受益人变更权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人并经其同意。变更后的受益人对在保险合同中已支付的保险费不承担责任。
三、受益人的资格及权益
《民法典》第1124条指出,受益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有权知晓保险合同内容,但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无权解除合同。
四、受益人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受益人的权益不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债务的影响,保险金不纳入破产财产。同时,受益人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依照《民法典》第770条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五、受益人死亡的处理
《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给付前死亡的,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遗产处理。若无其他受益人且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归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所有。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应考虑法定或指定、变更权行使、资格审查、权益保护以及死亡情况下的处理等多方面因素,严格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的有效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应考虑法定或指定、变更权行使、资格审查、权益保护以及死亡情况下的处理等多方面因素,严格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