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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车第二年保险受益人?

用户:137****4730 商水县 2024-04-28 06:12 保险理赔 浏览量:28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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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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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这是明确规定了按照份共有原则进行分配的原则。

2.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规定了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3.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这是规定了夫妻可以在结婚后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3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无论其性质如何,离婚时原则上均应予以分割。”这是规定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无论其性质如何,在离婚时均应予以分割。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1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处分的权利优先于法定的财产权益。”这是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处分的权利优先于法定的财产权益。

二、案例分析

假设甲乙是夫妻,其中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二手车。婚后,甲方又以自己的名义购置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不久后,甲乙因为性格不合而选择离婚。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男方购车和购置房子的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甲方的购车和购房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所以甲乙在离婚前一年并没有提出来。这就意味着甲乙之间的购车和购房行为在离婚之前,并不存在异议。而且,即使存在异议,也应该是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诉讼。因此,这部分财产应该被视为甲方的个人财产。

然后,我们来看看这部分财产的分配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甲乙在离婚时,对于甲乙所拥有的房产和车辆,可以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方购买的,无论这个财产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只要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它就应该被视为甲乙的共同财产。而男方购车和购置房子的部分财产,则可以根据男女双方对这部分财产的价值和比例进行分割。

总的来说,如果甲乙选择了离婚,那么男方购车和购置房子的部分财产应该视为他的个人财产。当然,具体的分配方式还需要根据甲乙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总结:

总的来说,如果甲乙选择了离婚,那么男方购车和购置房子的部分财产应该视为他的个人财产。当然,具体的分配方式还需要根据甲乙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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