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根据《保险法》第12条,自然人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因此,奶奶作为投保人,其儿子作为受益人,孙子作为被保险人,各主体在保险关系中的定位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订立:根据《保险法》第13条,投保人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奶奶作为投保人应确保合同内容包括儿子为受益人,孙子为被保险人,并明确保障范围及金额。
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奶奶对孙子通常有抚养、教育等义务,具备保险利益。
四、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如实告知。奶奶在为孙子投保时,需要提供真实信息。
五、赔付条件:若发生保险事故,根据《保险法》第46条,保险公司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将是奶奶的儿子获得赔付。
总结::这种保险安排在法律框架下是可行的,但需确保所有操作环节符合法律规定,如如实告知、签订书面合同等,以保护各方权益。同时,保险规划应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未来可能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