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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 抵债?

用户:147****8938 清涧县 2024-04-26 17:45 保险理赔 浏览量: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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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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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定义与理解**:

1:保险金独立性

根据《民法典》第1167条,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即使债务人处于债务状态,保险金一般不用于抵偿债务,除非合同有特殊条款允许。

2:合同约定优先

如果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如指定债务人作为受益人,并且保险金可作为债务清偿,那么这种抵债行为则受合同约束。但此类约定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3:权利行使

债务人作为受益人,只有在保险公司实际支付保险金后,才有可能将保险金用于抵债。债权人无权直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给债务人,除非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4:法律救济途径

若债务人试图抵债,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请求确认保险金为债务人财产并执行。但这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合同存在相关抵债条款,并经法律程序认可。

总结:

:保险受益人的保险金通常不受债务人债务状况的影响,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债权人欲主张抵债,需通过法律途径,遵循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保险受益人 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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