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2. 义务履行:受益人的确认是保障权益的重要环节。如果受益人不愿出席领取保险金,理论上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可能需要提供书面授权给其他人代为领取。
3. 权益保护:受益人在未明确放弃权益的情况下,即使不亲自领取,其对保险金的权利依然存在。但长期不领取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甚至可能导致权利丧失。
4. 沟通与协助:作为资深律师,建议受益人或其代理人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所有程序和文件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因误解或遗漏导致权益受损。
5. 法律救济:若在领取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保险公司拒绝支付,受益人有权通过诉讼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受益人不必亲自到场领取保险金,但应确保权益的有效行使。如有不便,可通过书面委托他人办理,并保持与保险公司的良好沟通。必要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