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受益人的定义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或者其他身故等原因依法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时,其财产、权利和义务由其法定继承人、指定监护人或者遗嘱执行人承受。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保险人仍有权向其法定继承人、指定监护人或者遗嘱执行人请求支付保险金。
1. 保险合同的设立和履行: 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费额等事项;且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投保人交付保险单,并将保险凭证送交投保人。
2. 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保险责任、赔偿限额、保险期间等内容,投保人有权了解保险条款,有权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但也有义务按约履行其接收保险金的义务。
3. 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后的遗产分配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后,其遗产应先用于清偿保险金;不足的部分,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监护人负担。
4. 意外伤害事故中的保险责任承担: 根据《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害有直接责任的,可以要求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直接责任的,仍应对损失负连带责任。
5. 保险金的处理方式: 根据《保险法》第67条的规定,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申请保险金返还。若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应在扣除必要费用后,按照其遗产份额进行分配;若被保险人生前留有遗嘱,可参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人的受益人是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或其他身故等原因依法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时,其财产、权利和义务由其法定继承人、指定监护人或者遗嘱执行人承受。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如果有权向其法定继承人、指定监护人或者遗嘱执行人请求支付保险金。在意外伤害事故中,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受益人有权选择接受保险金还是返回部分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