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即使妻子与丈夫离婚,他们的共同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双方。
二、子女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随母亲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一般情况下随父亲生活。”这说明,如果孩子哺乳期内由女方抚养,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将由女方持有;如果孩子哺乳期过后由男方抚养,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将由男方持有。
三、探视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也可以由父母协商决定。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付清。”
四、债务承担
《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五、财产权益分割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共同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该被平均分割。
综上所述,无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没有受到损害,那么他们在离婚后仍然是合法的财产所有者。同时,他们在离婚后仍然有权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以及部分财产的分割权。至于债务的承担,除非他们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存在重大过错,否则不应该影响他们的财产分割权。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没有受到损害,那么他们在离婚后仍然是合法的财产所有者。同时,他们在离婚后仍然有权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以及部分财产的分割权。至于债务的承担,除非他们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存在重大过错,否则不应该影响他们的财产分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