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资格**:根据《民法典》第1368条,民事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购买保险。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成为受益人,否则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1:合同订立《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选择受益人,这是一项自主决定权。
2:受益人的指定《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可以不指定。若未指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受益人。受益人的变更需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
3:受益权的转让《民法典》虽未直接规定,但一般理解,受益权如可转让,应在合同中明确或经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否则,未经许可的转让可能无效。
4:保险金请求权《民法典》第1194条规定,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有权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全残等特定情况下,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总结::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设定与权益归属主要依据《民法典》,投保人有权利自主选择受益人,但变更或转让需符合法律规定。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在此过程中,尊重各方意愿并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