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中,法定受益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 收益权:根据《保险法》第69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2. 知情权:根据《保险法》第7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有权知道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和其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的行为。
3. 选择权:根据《保险法》第73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有权选择是否将保险合同转移给他人。如果被保险人决定转移,那么他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已支付的保费。
4. 拒绝赔偿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第81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关于赔偿的要求。
5. 遗嘱权:根据《保险法》第110条的规定,若被保险人生前未立遗嘱,则由其近亲属按照法定顺序来行使遗产管理权。
以上五项权利是法定受益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同时也是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这些权利也是保险公司和其他相关机构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
总结:以上五项权利是法定受益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同时也是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这些权利也是保险公司和其他相关机构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