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保险金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后依法指定或者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接收保险金的人。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法定保险金的接受人可以是投保人的直系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朋友等。
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有权领取保险金。”
2. 《保险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隐瞒与保险事故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
3. 《保险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指定,但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应当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指定。”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4. 《保险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在确定受益人时,如果双方都有权指定,那么以被保险人所选择的为准;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有权指定,那么另一方为受益人。”这里强调了被保险人的意愿优先于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意思。
5. 《保险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合同中的指定和约定必须遵守公平原则。”这体现了对法定保险金接受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总结:来说,法定保险金的接受人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后依法指定或者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接收保险金的人。对于受益人,我们应当尊重他们的选择,同时也需要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